回顾我国传统出版进入数字出版领域的进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技术商主导、内容商被动的阶段。
技术商即it生产商发现自己的技术系统用来采集、传播、发行出版物的内容包括书报刊的文章内容等是最为适合的,也最为便捷,于是,纷纷向内容商即传统出版社示好,说服后者将已经正式出版的内容交付给他们,由他们负责对这些内容进行数字化、数据库化的处理,然后进行市场营销,再根据营销回来的“蛋糕”,与传统出版社进行切分。在这一阶段,技术商的前期投入与先入为主使他们处于强势地位,而传统出版社只能得到很小的份额。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形象地表示:传统出版单位最初是被技术提供商“拖入”数字出版领域的。
第二阶段是内容商争取主导地位、技术商高歌猛进的阶段。随着国际数字出版巨头的进入和影响及国内数字出版业的迅猛发展,一批以技术起家的数字出版专业公司逐渐站稳脚根,获取了可观效益,产生了较大影响;传统出版商也纷纷从数字出版的理念进入到实践层面,逐步建立起自己的erp系统,对已有的资源进行数据化处理,开始网络的推广与营销。特别是这些年来成立起来的出版业集团都有了自己的数字出版公司或独立的业务部门;政府层面也开始设立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及园区;其他行业的相关企业也有意抓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机遇,从数字出版分得一杯“香羹”。一时间,平台的竞争出现了内容商无所适从、技术商盲目竞争的态势。
数字出版需要进入到下一个发展阶段。以此次数字出版年会为标志,数字出版内容商与技术商开始进入到一个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理性发展阶段。
数字出版作为一种先进生产力植入的出版形态,出版人不进入是不可能的。但是长期的无序竞争与不良的循环将难以为继。我们必须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从根本上来说,出版业以内容为王。再好的技术商,没有优质的、成规模的内容,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从国际国内市场来看,没有足够的传播力就没有足够的影响力。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政府也在不断地推进集团化战略,以解决内容资源的集约化问题;推进出版传媒与金融业的深度合作,以解决海量资本及运营者规模资本的投入问题;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签订相关协议,以保证数字出版源头的动力和活力;确定并准备立项几十项大的数字出版工程或相关工程项目,以解决影响数字出版全局性、长久性发展的核心技术问题;及时地推出相关政策,以激励内容商与技术商的联合、联姻、双赢等。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在本次年会上强调“规范内容平台建设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作为传统出版单位,包括已有的出版传媒集团都要明确自己在产业链中的定位,在内容的生产方面把文章做足、扬长避短、彰显优势、力戒浮躁,埋头内容的采集与加工,最终以高品位、高质量的内容资源来取得市场回报。
作为技术商要把平台、终端建设得更加人性化、便捷化和规模化。同时,政府在其中应“一手托两家”,强调各自角色,协调好彼此利益。数字出版如能形成专业化内容商与规模化技术商共荣的理想格局,我们就不会为受到国际数字出版商挤压及国内平台的无序竞争而感到窘迫和尴尬,届时,产业发展将进入真正的良性循环。